为做好入境安康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严防疫情输入、传播、扩散,共同守护安宁康泰、和谐有序的幸福家园,根据中省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现将我市来返人员疫情防控措施提示如下:
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安返安人员,执行“点对点”转运、14天集中隔离观察、4次核酸检测(第1、3、7、13天)措施。
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包括发生疫情但未划定风险区域的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人员,“点对点”转运至居住村(社区)、14天居家隔离、4次核酸检测(第1、3、7、13天)。隔离时间均从离开上述地区时间计算,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落实集中隔离观察措施。
三、对疫情形势严峻的省市(不含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区县)来安返安人员,实行“点对点”转运、3天集中隔离观察+7天健康监测,集中隔离期间每天1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第7天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其中,近期对吉林、上海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措施。
四、对所有外省来安返安人员、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地市来安返安人员,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卡和健康码,入境安康第一落地点进行抗原、核酸“双检测”。有本土疫情省份、省内有本土疫情地市的人员,要在交通卡点详细登记个人信息,并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单位推送来人信息,在第3、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五、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口岸入境人员,继续执行口岸城市14天集中隔离,抵陕(抵安)后“点对点”转运,再落实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六、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规章和政策措施,主动报告个人旅居史,主动提供“两码一证”,主动配合落实隔离管控、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所有外省返乡人员需在返乡前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报备,提前告知行程。
七、广大群众要自觉履行个人防护责任,戴口罩、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打疫苗,不信谣、不传谣,非必要不聚餐聚会,不跨区域流动,不前住有本土疫情的地区。对不遵守防疫政策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厉查处。
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安返安人员,执行“点对点”转运、14天集中隔离观察、4次核酸检测(第1、3、7、13天)措施。
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包括发生疫情但未划定风险区域的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人员,“点对点”转运至居住村(社区)、14天居家隔离、4次核酸检测(第1、3、7、13天)。隔离时间均从离开上述地区时间计算,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落实集中隔离观察措施。
三、对疫情形势严峻的省市(不含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区县)来安返安人员,实行“点对点”转运、3天集中隔离观察+7天健康监测,集中隔离期间每天1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第7天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其中,近期对吉林、上海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措施。
四、对所有外省来安返安人员、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地市来安返安人员,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卡和健康码,入境安康第一落地点进行抗原、核酸“双检测”。有本土疫情省份、省内有本土疫情地市的人员,要在交通卡点详细登记个人信息,并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单位推送来人信息,在第3、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五、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口岸入境人员,继续执行口岸城市14天集中隔离,抵陕(抵安)后“点对点”转运,再落实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六、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规章和政策措施,主动报告个人旅居史,主动提供“两码一证”,主动配合落实隔离管控、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所有外省返乡人员需在返乡前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报备,提前告知行程。
七、广大群众要自觉履行个人防护责任,戴口罩、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打疫苗,不信谣、不传谣,非必要不聚餐聚会,不跨区域流动,不前住有本土疫情的地区。对不遵守防疫政策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厉查处。
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