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的精神风貌,在全社会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近日,市创文办、市文明办决定,在安康中心城区开展第三届文明市民评选表彰活动。 据了解,此次评选范围包括全市广大居民(含工作、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城区暂住人员)均可参加第三届安康市文明市民的评选。 评选要求参评者必须模范遵守公共秩序,模范维护公共环境,积极参加公益行动,积极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洁身自好,不赌博、不吸毒,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行为。按照推荐评审、复审公示、命名表彰等方法步骤,共拟评选出文明市民300名。(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