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双创指挥部,市委及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各单位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城区各片区双创指挥部:
现将《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落实整改冲刺迎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双创指挥部
2015年12月7日
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落实整改冲刺迎验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出意见整改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水平,全力冲刺明年国家林业局考核验收达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打造“秦巴明珠、生态安康”的总体目标,对照创森5大类40项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创森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按照“对照标准、落实整改,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倒排工期、冲刺迎验”的总体要求,努力构建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提升安康城市形象和品位,加快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实现安康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强化创森宣传工作
1、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完善细化创森宣传方案,整合报纸、电视、网站等现有媒体和安康知名网站、论坛、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自媒体宣传平台,加强创森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和支持率。
整改时限:2016年9月底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 任 人:吕正勇
2、中心城区大型电子屏幕、建筑工地围墙要开展创森公益宣传,安平路、安恒路、瀛湖快速干道等中心城市主要出入口和县镇主要道路要设立大型创森宣传标语。
整改时限:2016年9月底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
责 任 人:廖良成、石昌林、江家安、唐新成
3、深入开展创森培训活动,举办创森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企业”宣讲会,重点做好窗口单位人员、出租车司机、公园广场管理人员、环卫工人等重点人群创森基本知识培训工作,营造人人关心创森、人人参与创森的浓厚氛围。
整改时限:2016年5月底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责 任 人:邹成燕
4、举办具有安康特色的茶饮、蚕桑、盆景等森林文化体验活动,提高生态文明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整改时限:2016年5月底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责 任 人:邹成燕
5、加强各级学校森林文化和生态文化教育培训,组织学校学生在香溪洞森林文化体验基地、安康学院动植物科普馆等科普基地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活动。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责 任 人:马恒昌
(二)加快中心城市园林绿化
1、两岸抓续建
(1)完成东坝防洪堤堤顶绿化、江滩公园二期、历史博物馆绿化、汉江公园绿化提升扫尾工程。
整改时限:2016年8月底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 任 人:廖良成
(2)推进滨江三期景观工程,启动江滩公园三期项目建设。
整改时限:2016年8月底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 任 人:廖良成
2、江南攻难点
(1)启动实施西郊公园、新罗寺公园项目,完成藏一角广场绿化项目建设。
整改时限:2016年2月底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 任 人:廖良成
(2)建成香溪洞森林文化体验中心一期工程并投入使用。
整改时限:2015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责 任 人:邹成燕
(3)按照《安康中心城市精细化管理示范街实施方案》(安创指字〔2015〕21号)要求,加快实施“三横两纵”城市建设管理精细化示范打造,加快实施拆房建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立体绿化项目建设。
整改时限:2015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市双创办
责 任 人:陆隆敏
(4)加强江南城区绿化管护,利用秋冬季对绿化苗木进行一次全面整形修剪,对城区所有缺株死苗进行补植补栽,加强城市桶装树管理。
整改时限:2016年8月底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 任 人:廖良成
(5)加快江南城区道路绿化改造提升,推进金州路、兴安路道路综合改造,启动南环快速干道综合提升。
整改时限:2016年5月底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 任 人:廖良成
3、江北抓成片
高新区按照“森林高新”建设要求,持续推进绿化项目再上水平。完成生态林荫停车场、高新二路樱花园项目建设,完成高新区创新路一标段、高新二路绿化工程。
整改时限:2016年2月底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责 任 人:黄勇
(三)大力推进全市造林工作
1、周边扩面积
(1)持续抓好中心城区周边龙王山、鲤鱼山、天柱山、大庙山、文武山、牛蹄岭等城市周边造林绿化,构建中心城市森林屏障。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责 任 人:邹成燕
(2)完成香溪洞景区至二天门沿线可视范围的墓地绿化。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责 任 人:许启汉
(3)持续抓好月河、吉河、黄洋河“三河”水岸绿化,按照每年绿化50亩任务持续推进,同时抓好已有绿化管护。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责 任 人:吴平
(4)做好瀛湖景区绿化,加强香溪洞景区森林管护工作,突出抓好森林防火。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责任单位:瀛湖管委会
责 任 人:陈莲
(5)实施安平路枣园段、安旬路关庙段、安火路等城市出入口绿化景观改造提升。
整改时限:2016年5月底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
责 任 人:唐新成
2、以市带县区
(1)抢抓今冬、明春、明冬绿化节令,坚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汉江绿化帮扶、企业认建认养等社会全民绿化活动,全力推进国土空间大绿化。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
责 任 人:邹成燕、各县区长
(2)加强国道、省道、县乡道路林荫通道建设,尽快消除道路沿线地表裸露空白点。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各县区政府
责 任 人:江家安、唐新成、各县区长
(3)持续抓好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绿化管护提升,打造城市绿色廊道。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安川分公司、白泉分公司、西铁安康工务段
(4)坚持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大力构建循环产业体系,做大做强富硒茶叶、林下种养、森林旅游等林业产业,推动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的转变。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
责 任 人:邹成燕、各县区长
3、绿化进万家
(1)城区有条件(占地15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位全部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逐级创建成为区级、市级、省级园林式单位,推动单位绿化提升档次。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责任单位:汉滨区政府、市住建局
责 任 人:范传斌、廖良成
(2)城区所有机关单位办公室、楼道要摆放绿植,有院落的单位要开展见缝插绿、破硬增绿,建绿带花池,扩大绿化面积。城区所有学校、医院、商场、营业网点(银行、通讯、邮政)等窗口单位要在办公及营业区域摆放绿植花卉,增加城区绿量。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责任单位:汉滨区政府、市双创办
责 任 人:范传斌、陆隆敏
(3)中心城区四个办事处要组织发动社区、街道开展绿化美化家园活动,对社区的空闲地、边角地栽树种绿,城区32个社区要开展绿化进小区活动,按照“车聚、树进、花开”的总要求,增加居住区公共绿化面积,提升绿化水平。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责任单位:汉滨区政府
责 任 人:范传斌
(4)中心城区开展“绿化模范家庭”创建活动,摸底培育有基础条件、有绿化意识、有绿化水平的住户开展创建,组织绿化专业人员进行指导、组织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表彰。
整改时限:2016年5月底
责任单位:汉滨区政府
责 任 人:范传斌
(四)建立健全迎验示范体系
1、各县区及早明确创森验收迎验点位,对照创森5大类40项评价体系,做好迎验示范体系的培育工作(示范体系建设安排部署于2015年12月底前上报市双创办)。
整改时限:2016年5月底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责 任 人:各县区长
2、中心城市结合森林高新、一江两岸、精细化建设管理示范街区、周边山体造林绿化、道路江河绿化等项目建设,对照打造培育迎验示范体系。
整改时限:2016年5月底
责任单位:市双创办、市林业局、市住建局
责 任 人:陆隆敏、邹成燕、廖良成
3、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复查工作,对2008年以来成功创建成为市级以上的园林式单位进行全面复查,对有继续创建条件的要求继续向上一级创建,无继续创建条件的要求做好单位绿化提升工作。梳理一批中心城市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示范典型,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并作为创森验收备选点位抓好培育。
整改时限:2016年5月底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 任 人:廖良成
4、建立绿化模范学校、医院、商场、营业厅示范体系,推动学校、医院、商场、营业网点增绿补绿工作,培育一批创森示范典型。
整改时限:2016年5月底
责任单位:市双创办、汉滨区政府
责 任 人:陆隆敏、范传斌
5、建立中心城市“绿化模范示范家庭”体系,突出爱绿护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理念,结合“绿化进万家”工程建设,培育确立绿化模范家庭示范体系和示范点位。
整改时限:2016年5月底
责任单位:汉滨区政府
责 任 人:范传斌
(五)依法强化森林防控管护
1、落实造林绿化管护责任,搞好森林防火防虫,强化栽植林地跟踪管护,严格执行《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创建。
整改时限:2015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
责 任 人:邹成燕、各县区长
2、组织开展毁林毁树专项整治,加大对侵绿、毁林案件查处力度。对香溪洞等城市周边山体林地乱挖乱建损毁林地现象开展专项整治。
整改时限:2015年12月底
责任单位:汉滨区政府
责 任 人:范传斌
3、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监察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城市建设项目绿线审批制度,对城区侵绿、占绿、毁绿和商户门前人为造成绿化苗木死亡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整改时限:2015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 任 人:廖良成
(六)加快完善创建档案资料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安康市国家森林城市档案目录及资料搜集整理工作分解表》和《关于认真做好<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综合申报文本>编纂工作的通知》(安创办字〔2015〕39号)、《关于认真做好<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对照指标说明材料>编纂工作的通知》(安创办字〔2015〕40号)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创森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分年度、分类别、分项目,逐年归档,专人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行业主管统筹做好本部门和各县区相关行业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整改时限:2015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整改落实迎验冲刺的重要意义,把落实整改作为迎接冲刺的主要任务来抓。严格落实领导责任,抽调精兵强将组建专门队伍,做好整改迎验工作。要逐级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每个点位、每个科室、每位工作人员责任,采取“销号制”方法,逐项逐条落实整改冲刺任务。
(二)对照标准,落实整改。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树立标准意识和质量意识,严格对照创森5大类40项指标体系,按照本方案规定的任务和要求再细化措施,干今年、谋明年,无条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整改和冲刺达标各项任务,确保创森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三)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围绕落实整改、冲刺迎验这条主线开展工作。市双创办统筹协调,林业、住建、交通、公路、水利等各部门和各县区各负其责,倒排工期,狠抓落实,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四)落实经费,加大投入。抓住国家主体功能示范建设等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中、省项目资金扶持,落实财政创森专项投入、整合项目资源、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等,建立健全创森工作投入增长机制。
(五)强化督查,有序推进。为强化整改任务落实,市双创办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开展整改情况专项督查。各责任单位要在12月25日前将市人大视察、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市政府办和市双创办。市双创办将整改任务纳入年度双创目标责任考核,对整改不到位,影响创森达标的部门单位,按照双创问责办法启动责任追究。